週五下班後,看到社區中庭出現了一隻哈士奇,很大隻,個性蠻溫和的,繩子綁在欄杆上。社區的伯伯說是早上出現在隔壁遊蕩,下午被托來這邊照顧。來的時候沒有頸圈,繩子是這邊養狗的人貢獻的。幾個"福爾摩斯"紛紛猜測這隻狗是被惡意遺棄或者是不小心跑出來的。哈士奇喝水吃肉就是不吃飼料,正愁要怎麼幫牠找主人時,對面的阿姨建議先帶去給獸醫掃晶片。於是跟對面的阿姨就帶著一隻陌生的狗去看獸醫。狗狗還算乖,只有看到別的狗的時後才會比較激動。獸醫掃了掃,說沒有晶片,還好心的提醒我們,之前有人撿到狗反而被狗主人告偷狗,建議我們要去警察局備案。也留了聯絡資料在獸醫那。

     生平第一次牽狗進警察局,沒有想像中可怕,好心的警察阿姨還要跟狗合照耶!備案其實也蠻花時間的,要寫得很詳細,還有寫狗的特徵。本來擔心如果狗沒人認養被送到動物防治所怎麼辦,警察說他們通常都會送到民間的保育單位,讓人來認養。結果還是決定不把狗留在警察局,帶狗回來。

     還好有在獸醫那裡留聯絡資料哪!晚上十點多就聽說狗主人來牽狗了。因為狗主人一家一家打獸醫的電話,希望有人會帶狗去驗晶片,說不定就可以找到狗。聽說狗已經走丟一天多了。獸醫就給他這邊的電話,就順利找到了。找到的時候,狗還不太想回去哪!可能吃肉吃得太高興啦^^

     學到了經驗,下次找到流浪狗,先帶去獸醫那驗晶片,要留聯絡資料,還要去警察局備案。這樣狗主人就可以透過獸醫找到狗,撿狗的人也不用擔心會反而被告。

     呼~~雖然半個晚上就這樣沒了,還是很開心阿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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